2012年1月10日

保險理賠

會賣東西的是徒弟, 收的到錢的才算是師傅.
在保險領域 是不是變成==>賣保險的是徒弟, 會辦理賠的才算是師傅??
去年度經手理賠案件
1.新光人壽,原始理賠金額6萬---->最終金額66萬   (電話溝通5次)
2.南山人壽,原始理賠金額5000--->最終金額12000  (電話溝通10次左右)
3.國泰人壽,原始理賠金額???----->最終金額+15000(電話溝通1次)
4.新光人壽,原始理賠金額0------->最終金額5000  (電話溝通3次)
5.三商美邦,原始理賠金額670---->最終金額30000  (電話溝通2次)

心得:其實要面對陌生的理賠人員....會緊張還是難免的....主要還是要把基本功練好
     就是準備好保單條款,理賠的疑慮點....
     最終是理賠窗口態度很差時....該如何恐嚇及壓制對方火力呢?
     更重要的是-->在對我方最有利 將問題處理好(滿意的理賠)...
                              而能不要走法律途徑(這我也沒辦法處理)

2012年1月4日

保險周年慶 心得

這一路上其實也會質疑過一些問題?
1.   這樣只賣定期的醫療險  錢賺得少!(與終身醫療相較下)
1.1 等到75歲後沒能再投保該怎麼辦呢??
2.   機車強制險 別人給的優惠更多 那我呢?
2.1 第三人責任險 買了就真會賠錢嗎? 保險公司就真會履行其義務嗎?
3.   保戶不願意接受  我的建議......沒多久就出狀況......這真是我的責任嗎??
這些事 都是一年的不斷的在我腦海裡思考的問題


一年多了......雖說成績也不大理想
但絕無違背自己的初衷...就是賣單純的只賣"保險"
不過真理絕對是真理!恆古不變.....變的只有腦袋裡的東東.

2012年1月2日

強制險 要注意歐!!

這篇文章 其實想寫很久了........覺得有誤導嫌疑!特此一篇!

1.先看這台機車保險到期日"100年08月13日"
                       但繳款截止日"101年03月01日
  在背面....也僅僅提醒繳款截止日......
  雖說有提醒但字小 內容為"請勿逾保險到期日繳費!逾期則以繳費日為生效日"
2.額外的險種也僅僅在駕駛人傷害險.......(其實這方面大都有人壽保險給包了)
  本人則是建議是購買第三人責任險來降低發生車禍的損失.....(目前已有看到此類商品)

新增說明文字
 這樣就結束,似乎還不夠味!
*****1*****強制險過期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11020905758
強制險100/1/23到期.101/02/02發生禍
因過年前我比較忙忘記繳款的時間
101/02/08有到郵局匯款保險公司了.保險公司
說只從101/02/08開始續保..`車禍期間沒保.保
險公司不會幫我理賠..
還有沒有補就方法...我真得是沒錢可以賠對方
對方說不管誰對誰錯我一定要賠對方健保以
外的實之實付的費用.
車禍報告要等3個月內鑑定才會知道誰對誰錯
對方說要是她們錯她就賠我修車費.我要賠她們要求的費用.是真的嗎
當時她騎機車超速撞我連殺車都沒有就直接撞到我汽車右前方這樣我有錯嗎

*****2******買了第三人責任險 就會賠嗎??

車禍事故衍生損害, 請問請求權基礎為何??

案由
98年4月聯結大貨車越線超車並肇事逃逸,子車壓過受害人下腹部致髖骨骨折,尿道斷裂
求償87萬(含強責),X泰產物只願理賠30萬(含強制)和解不成
提起刑事, 一審判決職業過失重傷害10個月,肇事逃逸無罪, 不服肇事逃逸無罪判決提起上訴,99年11月終結辯論庭,刑事法官當庭刑事附帶民事和解430萬, 和解成立

問題
加害司機及其雇主
肇事車輛任意責任險每人體傷死亡100萬, 於未提刑事告訴前可和解, 被保險人不必另外賠償, 現因保險人不願和解而需負擔約150萬(430-100任意-80強制)賠償
被保險人能否對保險人提起損害賠償150萬??
請求權基礎?? 

Ans: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11080909086